南京市江宁区江宁中心幼儿园
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及职责
一、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 长:王如金(专职工作人员)
副组长:李青 梁国翠 王玉芳 张海荣 周宁
组 员:李孟莉 鲁莉莉 孙文婷 别玉洁 严 珺 孙 凤 姜 雪 水 淼 韩礼文 熊苏皖 刘 敏 嵇娇娇 王凯妹 陈 萍 曹瑞 芮乔连 姜婷婷 李 颖 赵丁瑞 吕 婷 王 静 胡维纳 李星航 赵慧君 张代兰
二、工作人员职责
1.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有对园内教职员工进行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的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宣传以幼儿园师幼及家长为准,负责对幼儿园师幼及家长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提高幼儿园师幼及家长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需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参加上级组织的讲座及知识考核,配合、参与垃圾宣传小组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做好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
4.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对幼儿园师幼及家长需做好基本情况调查,并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及技巧的宣传和讲解工作,鼓励和引导幼儿园师幼及家长自觉分类。
5.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需对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6.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
7.需负责幼儿园的现场保洁、设备维护及确保各种垃圾正确分类投放的任务;保持所负责的垃圾桶桶面清洁、标识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8.桶内垃圾必须与桶外标识一致,禁止垃圾混倒和因未及时清理而造成桶内垃圾溢出,做到垃圾各进其类,各入其桶。
9.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送至幼儿园处理归置场所,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
10.积极参加各类宣传培训活动,鼓励和引导幼儿园师幼及家长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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